关于开展首届“大丰老字号”认定工作的通知
www.dafeng.gov.cn 2018-04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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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、各区(园):
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,为保护和传承老字号品牌,进一步推动我区老字号的创新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大丰老字号”的评审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组织申报
各镇、各区(园)要结合实际,挖掘整理老字号的传统产品和技艺,收集、记录老字号发展史料,依照《“大丰老字号”认定规范(试行)》(附件1)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单位申报,指导相关单位填写首届“大丰老字号”评选申报表(附件2),并做好资料审查工作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。
二、及时报送材料
申报“大丰老字号”,须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首届“大丰老字号”评选申报表等相关表格;
(二)工商营业执照(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须与商标注册人或被授权使用人一致);
(三)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;
(四)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(加盖企业财务章);
(五)企业情况介绍,包括企业的创立与沿革、企业历代传承的产品与技艺或服务,以及历史年代证明、创始人或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;
(六)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;
(七)所申报品牌创立于1998年及以前的地方志、历史档案等证明材料;
(八)获得的荣誉和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;
(九)其他相关材料。
三、工作步骤
1、组织申报阶段(4月4日—5月4日)
拟制定“大丰老字号”认定规范(试行),下发组织开展“大丰老字号”认定工作的通知,广泛开展媒体宣传,发动“老字号”企业按要求自主申报,统一受理全区“老字号”企业的申报。
2、标识征集阶段(4月4日—6月15日)
为扩大影响,更好地推动我区老字号振兴发展,通过各大网络媒体,向社会有奖征集“大丰老字号”标识,并组织评选确定。
3、专家评审阶段(5月10日—5月31日)
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查、核对,对材料不全的退回补齐,对存在疑问的进行查证,并进行现场调查与鉴别,专家委员会论证后,提出初步评审意见。
4、公示认定阶段(6月1日—6月20日)
按照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,报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区级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,经公示后无异议的“大丰老字号”企业,进行颁发“大丰老字号”牌匾和证书。
5、讲好品牌故事(6月1日—6月30日)
文广新局策划制作《寻访大丰老字号背后的故事》,以电视专题片、纪录片和微电影的形式,形成采编、播出、点评三位一体的互动优势,出版老字号品牌故事书籍或画册,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和社会氛围,从而提高老字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四、严格审核把关
各镇、区(园)要高度重视“大丰老字号”申报工作,明确专人负责,认真开展调查摸底,广泛进行动员部署,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的准确性、一致性与有效性,择优推荐。不符合认定规范要求或存在争议的不得申报。
“大丰老字号 ”申报材料,以及《首届“大丰老字号”评选申报表》(附件2)、《镇、区(园)申报“大丰老字号”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老字号企业(个体)情况表》(附件4),电子版一并于5月4日前报送区服务业办,邮箱:dfqfwyb@163.com;传真:83823085(相关电子表格请至邮箱dffwyb@163.com下载,密码83813026)。联系人:沈囡囡、李百兰;联系电话:15261955368、17849150357。详情请关注“大丰服务业”微信公众号。
附件: 附件1:认定规范.doc
盐城市大丰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
盐城市大丰区商务局
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18年4月4日